申請人可登錄“南京市公安局”官網“公告”欄目下載打印《入戶申請表》。區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和派出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並報區級公安機關。
區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將批準結果返回原受理單位。作出批準決定的,應當自收到上級公安機關批準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擴展數據
南京四區新落戶住房限購政策出爐
4月19日,市公安局發布《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落戶政策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於《暫行辦法》中的落戶人員,明確了購房政策。自落戶之日起,兩年內只能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不含江北新區直管區)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項按照現行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執行。
《暫行辦法》已在四區多次落戶的,以最近壹次落戶時間為準計算兩年的限制期限。通過《暫行辦法》在四區落戶的,必須到窗口辦理購房證明。
荔枝網-南京發布四區新落戶人群住房限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