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理谷物制品》(GB 19640—2016)規定,同壹批次5個獨立包裝產品中黴菌檢出結果不得超過102CFU/g,至少3個包裝產品檢出結果不超過50 cfu/g。
黴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被黴菌汙染,生產加工過程中沒有很好地控制產品的衛生條件,沒有做好生產工具、儀器等設備設施的清洗消毒,或者產品的儲存、運輸條件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