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由來
祭祖民俗相沿數千年,是具有深刻意義的壹個古老節日。據史書記載,三國時期,墓祭已成為不可或缺的禮俗活動,《漢書嚴延年傳》記載,嚴氏即使離京千裏也要在清明“還歸東海掃墓”。
隨著祖先崇拜和親族意識的越來越強固,遠古時代沒有納入規範的墓祭,也歸入了“五禮”中,之後朝廷的推崇也使墓祭活動更為盛行。
二、意義
中國人對先人的祭祀是道德信仰,是表達情感的詩意之舉,是發自個體情感的感恩與緬懷。馮友蘭曾說,“行祭禮並不是因為鬼神真正存在,只是祭祖先的人出於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禮的意義是詩的,不是宗教的”。
誰都清楚,祭奠的酒饌“壹滴何曾到九泉”,但我們卻相信親人、先祖能夠領受我們的情意與祭奠,這種莊重的儀式是壹種情感的、詩意的、道德意義上的真實。
“人,詩意地棲居在大地上”,面對先人的照片或墓碑,表達濃濃的思念和真誠的敬意,是我們生活在這片古老土地上的幸福和動力。
關於清明祭祖傳統與迷信的區別:
在科技理性成為人們基本意識的現在,推動清明節法定化,有必要對祭祖的傳統進行厘清。祭祖並非承認鬼神存在的迷信活動。
否則,祭祖傳統就會同民間的鬼神信仰相混合,對親人莊重的紀念,將異化為迷信活動;以前的祭祖活動之所以為人們所詬病,將其迷信化是主要原因。在今天“傳統重建”的努力中,如果不能避免流俗,將會使祭祖傳統重新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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