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服裝費用,計稅費用標準為:在職著裝職工年允許扣除最高限額為1000元(含),據實收取;
2.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冬夏防護用品費用,稅前列支標準仍為:每人每年不超過20元(含);
3.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每人每月130元。年繳分四個月計算繳納,計入企業成本,允許稅前扣除。
判斷勞動保護費能否稅前扣除的關鍵是:
1,勞保費是商品,不是現金;
2、勞動保護用品是為工作需要配備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從數量上來說,足以滿足工作的需要。超出工作需要發放的具有勞動保護性質的物品,屬於福利性物品,應在福利費中開支,不應在管理費用中開支。
綜上所述,公司必須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公司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員工的職業教育和在職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刷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第十五條
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勞動保護支出是指因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所發生的支出。稅法沒有規定具體的費用標準,只要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保費用,就可以據實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