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需要什麽手續
(壹)、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申請書(壹式三份); (二)、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三)、企業承諾符合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要求和進口國(地區)要求的自我聲明和自查報告; (四)、企業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文件,包括以危害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為核心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文件; (五)、廠區平面圖、車間平面圖、產品工藝流程圖和關鍵加工環節信息; (六)、申請備案產品的說明書和生產加工工藝資料;企業原輔料、食品添加劑的種類、來源和使用方法等資料; (七)、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有其他特別許可規定的,提供相關許可證明材料; (八)、企業衛生質量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資質的基本情況; (九)、通過認證以及企業內部實驗室資質等有關情況。二、相關法律知識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規定》 第六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未依法履行備案法定義務或者經備案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其產品不予出口。 第七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時,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以下相關文件、證明性材料,並對其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企業承諾符合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要求和進口國(地區)要求的自我聲明和自查報告; (三)企業生產條件(廠區平面圖、車間平面圖)、產品生產加工工藝、關鍵加工環節等信息、食品原輔料和食品添加劑使用以及企業衛生質量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資質等基本情況; (四)建立和實施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的基本情況; (五)依法應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以及其他行政許可的,提供相關許可證照; (六)其他通過認證以及企業內部實驗室資質等有關情況。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關於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在進行備案的過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就包括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申請書,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負責人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