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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舍與得的名人事例

壹、原文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壹簞食,壹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二、出處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裏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麽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三、譯文

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麽我舍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義也是我所追求的,那麽我會舍棄生命而堅持大義。我絕不會選擇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厭惡的,但當還有比死亡更可惡的事發生時,即使面臨災禍我也不躲避。

壹筐飯,壹碗湯,對壹個餓得要死的人來說,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會餓死。可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別人吃,再饑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若是用腳把飯踢給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難以接受。可現在,有的人對萬鐘的俸祿卻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去接受。

其實,這優厚的待遇能為我帶來什麽?難道就因為我從此就有了華麗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難道就因為這些樓庭、美人和巴結的出現,那些曾經相比死亡我們都拒而不受的東西就因此變得可以接受了?有這道理嗎?這樣的做法只能表示壹個人已經喪失了他心靈的本來面目。

擴展資料

孟子的故事

孟子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學說的繼承者,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相傳孟子是魯國貴族孟孫氏的後裔,幼年喪父,家庭貧困,曾受業於子思的學生。

孟子學成以後,以士的身份遊說諸侯,企圖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當時幾個大國都致力於富國強兵,爭取通過暴力的手段實現統他繼承了孔子"仁"的思想並將其發展成為"仁政"思想,被稱為"亞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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