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食品生產許可涉及的領域主要是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生產區域,是生產性質的組織措施證明。食品經營許可證主要涉及食品的銷售流通和銷售區域。只要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就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2.不同的類別。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首先要保證企業各種證件設備的合法性,需要向當地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填寫食品生產或者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證明,準備並提交相關材料,等待相關部門核查,然後領取許可證。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其經營的食品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加工、銷售、儲存場所,保持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並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廢水處理和垃圾廢棄物存放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進口食品、原料和成品的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不潔物質;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綜上,利用自動售貨設備銷售食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位置、經營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式等材料。申請人應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表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
食品經營許可應當遵循合法、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食品經營許可實行壹地壹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