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包括生父母和養父母;
2、子女:包括親生子女和收養子女;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和同母異父母/異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4、祖父母:包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
5、孫子女:包括親生孫子女和收養孫子女。
直系親屬之間有相應的職責和義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照顧和關愛:直系親屬之間應該互相照顧和關愛,特別是對於年幼、老弱病殘等需要幫助和照顧的親屬,應該給予更多的關註和關愛;
2、經濟支援:直系親屬之間在經濟上也應該互相支持和幫助,特別是在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生活有困難時,應該伸出援助之手;
3、傳承家庭文化:直系親屬之間應該傳承家庭文化,包括家族歷史、家族傳統、家訓等,幫助家庭傳承和發展;
4、協助教育和成長:直系親屬之間應該協助教育和成長,特別是對於年幼的子女和孫子女,應該給予更多的關註和幫助,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綜上所述,直系親屬之間應該互相尊重、理解和支持,***同維護家庭和諧和幸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