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的會計核算重點是銷售賬款的結算和歸集,材料的采購和管理,資產、負債和權益,主要包括其他應收款、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待攤費用、固定資產、應交稅金、應付工資、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預提費用、實收資本、盈余公積、利潤分配等明細科目。
食品和飲料發票
餐飲業在自由市場購買的原材料,沒有發票是無法入賬的。發票作為壹種重要的對外憑證,是納稅人接受稅收管理和制作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的重要依據。
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應當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壹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名稱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