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成色素的純色素含量不得低於85%~99%,1公斤合成色素中砷的含量應在1毫克以下,鉛在10毫克以下,銅在20毫克以下,每100克色素中,苯酚不應超過5毫克,苯胺不應超過4毫克,各種氯化物不應超過0.5%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條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