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6月12日開始,保健品批號已由國家衛生部轉交到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審批和監管,此後,所有保健品企業都要更改或重新審批以“國食健字”打頭的文號,有效期5年。
壹個批準文號只對應壹個保健食品,其統壹格式為“衛食健字××”或“國食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