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招生批次是指“本科提前批”、“本科壹批”、“本科二批”、“專科壹批”、“專科二批”等招生批次。近年來,國家和教育部積極推進高校招生批次改革,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合並體現了國家改革的總體方向。截至2019年6月,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甘肅、江蘇、山東、福建、四川、山西、陜西、廣西、湖北、江西、遼寧、廣東、內蒙古、重慶、貴州、河南、安徽、雲南、西藏、新疆、寧夏、雲南。改革取得重要積極成果,取消批次對減輕基礎教育和高考焦慮負擔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