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符合人才公寓的使用範圍,即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政策的人員,包括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業人才等。
2.申請人須在上海有穩定的工作生活來源,並已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滿壹年;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年收入不得超過規定的最高限額,壹般為上海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人才公寓申請流程:
1.公司申請:申請人首先要按要求填寫租賃申請表,包括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復印件等。,並註意復印件要加蓋公司公章;
2.申請人工作單位在工業園區的,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審核此申請;申請人工作單位屬於其他地區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3.在接受入住後,相關部門會對申請人的條件和單位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發放租住公寓。審查不合格的,向單位和個人說明不符合條件的原因;
4.申請人必須在收到公寓後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入住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入住,可根據序號給予七個工作日的預約期,否則不予辦理視為自動放棄。
綜上,申請人未享受過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法律依據:
《就業促進法》第34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和相關設施建設,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完善市場信息發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