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審批和發放:合作銀行機構應在收到貸款申請和聯審確認意見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貸前調查和審查;資料齊全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審批,出具審批意見,明確貸款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貸款審批完成後,合作銀行將在2個工作日內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根據借款人的用款意願發放貸款。
(三)貸款備案:合作銀行發放貸款後,應於次月5日前將上月貸款發放情況匯總到市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備案。
(4)貸後監管:合作銀行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水果局、各鎮共同監督貸後資金的使用,確保借款人將貸款用於農業產業發展;同時,各相關部門要發揮專業優勢,引導借款人合理規劃產業發展,增強生產經營能力。
(5)到期還款:貸款到期前30天內,合作銀行通過短信、電信、微信等方式向借款人發出到期還款提示。借款人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到期還款義務。
近年來,隨著經營農戶越來越多,農業的規模化、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貸款需求也在不斷增加。中國建設銀行江西省分行創新推出“江西農業振興貸款”,采用“互聯網加銀擔”的合作新模式,運用金融新技術有效降低費率,是解決“三農”融資難、振興水利金融的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