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執勤交警現場檢測和醫院抽血化驗結果來看,女司機血液酒精濃度已超過100mg/100ml,已嚴重超過國家醉駕標準80mg/100ml,屬於嚴重醉駕行為。
自5月2011,1,“危險駕駛”被處罰。從此刻起,無論酒駕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無論情節是否惡劣,都將按照“危險駕駛罪”處罰,當事人將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這位醉酒的瑪莎拉蒂女司機的行為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屬於刑事犯罪。
瑪莎拉蒂女司機拒絕配合交警執行公務,除了危險駕駛罪,還可能涉嫌妨礙執行公務,可處以行政拘留。
因此,這名瑪莎拉蒂女司機不僅涉嫌刑事犯罪,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
我個人認為,瑪莎拉蒂女司機被查後不積極配合執勤交警的原因是想第壹時間叫人。原因是她無視法律法規,認為她口中的人可以讓她逃脫懲罰。說白了,是她盲目的自信,讓她狂妄自大,目中無人。
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法律的正義不容侵犯。女司機叫人是因為她無視規則,無視法律,無視他人的安全,所以她有酒駕的底氣,所以她有敢於違法亂紀的氣焰。
余偉是誰還不得而知,但這也充分說明了壹個道理。在中國這個法治社會,任何違法行為都是不能容忍的,任何違法亂紀都是不能容忍的。誰違法亂紀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誰包庇犯罪就要受到嚴懲,無壹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