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平定雲南後,在洪武至鄭桐(1368-1449)期間,采取各種措施甚至戰爭手段,粉碎了割據勢力陸川造成的邊境危機,西南邊疆的疆域得到了極大的擴張。在鼎盛時期,明朝的疆域幾乎覆蓋了今天緬甸的全境,傳統的邊境行政制度已經不能滿足此時邊境管制的需要。為適應新形勢下西南邊疆的社會發展,明朝在西南邊疆逐步建立了壹套“內邊區”和“外邊區”分級管理的行政體制,深刻影響了西南邊疆的開發和疆域形成。
明代西南邊疆行政區“內”與“外”的劃分
明代編纂的《全國通誌》和《雲南通誌》完整地記錄了洪武至天啟時期雲南的社會狀況,無論是《環球通誌》、《明統壹誌》還是《景泰雲南畫報誌》、《鄭德雲南誌》、《萬歷雲南通誌》、《天啟雲南誌》,都反映了明代雲南的行政建制,反映了明代的西南。
雲南現存最早的明代編年史《景泰雲南圖經錄》記載雲南布政司的行政編制:“直隸州、府、範思二十九,外州、府、範思十七。”(1)值得註意的是,為什麽雲南布政司分別歸“直隸州、府、司”和“外州、府、司”管轄?什麽是“外星人”?本書記載,景泰六年(1455)雲南行政區設置如下:①雲南直隸、州、司首席秘書:②雲南、澄江、曲靖、尋甸、武定、臨安、廣西、廣南、元江、鎮遠、馬龍踏浪店。雲南外國衙門府、州、署:③木邦軍民宣傳部、緬甸軍民宣傳部、猛養軍民宣傳部、車力軍民宣傳部、巴甸軍民宣傳部、老撾軍民宣傳部、孟定政府、孟根政府、幹雅宣傳部、南甸宣傳部、龍川宣傳部、鎮康州、萬甸州等。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