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比值的基本性質(比值的前後兩項同時被同壹個數(除0外)相乘或相除,比值不變),比值的前後兩項同時被同壹個不為0的數相乘或相除,使比值的前後兩項成為質數。
簡化比例:(主要有四種情況,如下)
(1)整數比的化簡(前後項均為整數):將比值的前後項同時除以其最大公因數(不壹定要用最大公因數,只要是公因數即可,但壹步到位比較麻煩)。比如:240: 720是壹個整數比,前後項的最大公因式是(),所以前後項同時除以()。
(240÷ ) : (720÷ )=( ):( )
(2)分數比的簡化(前後項都是分數):將比的後項同時乘以其分母的最小公倍數,縮小分母,變成整數比。如果整數比不是最簡單的比,就要按照整數比的簡化方法進行簡化。
(2/15)與(8/27)之比是分數比,前後項的分母15與27的最小公倍數是()。前後兩項同時乘以(),形成整數比。
((2/15)×)比率((8/27)× )=()比率()
整數比到(): ()不是比,項前後有最大公因式(),然後按整數比化簡得到最簡單的比():()。
3)小數比化簡:將比的前後項乘以同壹個數(壹般為10,100...或者能使小數部分乘以整數10)成整數比,再用整數比化簡的方法化簡成最簡單的整數比。
比如2.4: 3.7是分數比,前壹項乘以5可以轉換成整數,後壹項乘以10可以轉換成整數,所以前壹項和後壹項總是乘以():
2.4 : 3.7=(2.4× ): (3.7× )=( ):( )
得到的整數比(): ()不是最簡單比,再用整數比化簡的方法化簡為最簡單比(): ()即可。
(4)混合比的簡化(比的前後項是整數、小數、分數的混合):應根據上述三種方法靈活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