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屬於國家壹級保護的哺乳動物,嚴禁捕獵食用。食用捕殺的國家重點二級保護動物的行為也涉嫌犯罪,涉及的罪名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人工繁殖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應當列入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國家重點保護人工繁殖野生動物名錄。
對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可以憑人工繁殖許可證,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核定的年生產數量直接取得專用標誌,憑專用標誌銷售和使用,確保可追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十五條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受到自然災害、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等突發事件威脅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緊急救助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野生動物的收容和救護工作。
禁止以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等名義買賣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和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對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進行監測,組織開展預測預報,並按照規定制定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或者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獸醫部門、衛生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與人畜共患傳染病有關的動物傳染病防治工作。第十九條因保護本法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損害賠償保險業務。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為防治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危害所采取的措施和補償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