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規則:
1、先撇後捺 : 人、八、入。
2、先橫後豎:十、王、幹。
3、從上到下:三、竟、音。
4、從左到右:理、利、禮、明、湖。
5、先外後裏: 問、同、司。
6、先外後裏在封口:國、圓、園、圈。
7、先中間後兩邊:小、水。
二、補充規則
1、點在上部或左上,先寫點:衣、立、為。
2、點在右上或在字裏,後寫點:發、瓦、我。
3、上右和上左包圍結構的字,先外後裏:廳、座、屋。
4、左下包圍結構的字,先裏後外:遠、建、廷。
5、左下右包圍結構的字,先裏後外:兇、畫。
6、左上右包圍結構的字,先裏後外:同、用、風。
7、上左下包圍結構的字,先上後裏在左下、醫、巨、匠、區。
擴展資料:
多數漢字是綜合運用以上兩種或三種方式構成的。如“幹、千、天、升”運用了相接、相交兩種方式,“麽、虧、乞、億”運用了相接、相離兩種方式,“義、蕊、鬥、計”運用了相離、相交兩種方式,“犬、仂、丹、匡”運用了相離、相接、相交三種方式。
有時候筆畫相同,由於組合方式不同,會形成不同的字。如:刀力、八人。
有時候筆畫相同,組合方式也相同,由於位置不同,也會形成不同的字。如:丄丅、回呂、玉玊。
有時候筆畫相同,組合方式相同,筆順也相同,由於位置不同,也會形成不同的字。如:呂吅、玉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