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榮幸回答妳的問題。妳的問題詳情如下:1。壹是和單位協商解決,這樣最快;2、如果實在協商解決不了,而且單位拖欠工資,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3.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如果離職時工資被老板惡意克扣,員工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察。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勞動者工資或者無故不支付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如果妳對我的服務滿意,別忘了表揚我。哦,謝謝妳!祝妳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