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種特殊商品銷售或進口,稅率為9%。
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
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
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詳情如下:
壹、農產品
(1)植物
1.小麥
包括小麥、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大麥、燕麥、面粉、大米、玉米粉、殘渣、刀削面、餃子皮、餛飩皮、米粉、掛面、幹姜、姜黃、玉米胚芽等。
備註: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冷凍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及各類熟食,稅率為13%,不屬於本商品範圍。
蔬菜
包括:蔬菜、菌類、少量可作為副食的木本植物、經幹燥、冷藏、冷凍、包裝、脫水處理的蔬菜、醬菜、泡菜及腌菜。
備註:各種蔬菜罐頭,稅率為13%,不屬於貨物範圍。
3.煙葉
包括曬青煙葉、晾青煙葉和初烤煙葉。
備註:專業復烤廠烘烤的復烤煙葉稅率為13%,不屬於貨物範圍。
4. 茶
包括鮮葉和嫩芽(即茶綠色),以及通過諸如幹燥、揉撚、發酵和幹燥的過程初步制備的茶,例如紅茶、綠茶、烏龍茶、白茶和紅茶。
備註:精制茶、邊銷茶、摻有各種藥物的茶葉和茶飲料,稅率為13%,不屬於該貨物範圍。
5.園藝植物
包括:水果、幹果(如荔枝幹、桂圓幹、葡萄幹等。)、幹果、堅果、瓜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辣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經過冷凍、冷藏、包裝等工藝處理的園藝植物。
備註:水果罐頭、果脯、蜜餞、油炸堅果、地面園藝植物(如辣椒、花椒粉等)的稅率。)是13%,不屬於該貨範圍。
6.藥用植物
包括用作中藥原料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和果實,以及由上述藥用植物加工而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飲片。
備註:中成藥,稅率為13%,不屬於此貨範圍。
7.油料植物
包括油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亞麻籽、茶籽、油桐籽、橄欖籽、棕櫚籽、棉籽和其他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植物。
8.纖維植物
包括:棉花(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黃麻、木槿、苧麻、檾麻、羅布麻、香蕉麻、劍麻等。以及棉短絨和大麻纖維脫膠後的細(洗)麻。
9.糖料植物
包括甘蔗、甜菜等。
10.林業產品
包括原木(樹、灌木和木段)、原竹(竹類植物和竹段)、天然樹脂(生漆、樹脂和樹膠,如松香、桃膠、櫻桃膠、阿拉伯膠、古巴膠和天然橡膠(包括乳膠和幹膠)、竹筍、幹竹筍、棕竹、棕櫚皮、樹枝、樹葉和樹皮。
備註:鋸材和竹筍罐頭,稅率為13%,不屬於貨物範圍。
11.其他植物
包括:樹苗、鮮花、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稈、豆類、土豆、藻類植物、幹花、幹草、幹土豆、幹藻類植物、農產品下腳料等。
(2)動物
水產品
包括魚、蝦、蟹、甲魚、貝類、棘皮動物、軟體動物、腔腸動物、海洋哺乳動物、魚苗(卵)、蝦苗、蟹苗、貝類苗種(苗),以及經過冷凍、冷藏、腌制等方法保藏和包裝的水產品,以及魚幹、蝦幹、蟹幹、貝類、棘皮動物和軟體動物。
備註:熟水產品、水產罐頭稅率為13%,不在貨物範圍內。
2.畜牧產品
包括牛、馬、豬、羊、雞鴨,肉制品,包括整塊或分割的鮮肉、冷藏或冷凍肉、鹹肉、哺乳動物、鳥類和爬行動物的內臟、頭、尾、蹄和其他組織,以及生肉制品,如鹹肉、腌肉和熏肉。
備註:肉罐頭和熟肉制品的稅率為13%,不屬於貨物範圍。
3.蛋制品
包括鮮蛋、凍蛋,以及加工過的鹹蛋、皮蛋和松花蛋。
備註:稅率為13%的雞蛋罐頭不在此貨範圍內。
4.鮮奶
包括:乳、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 19645-2010)生產的巴氏殺菌乳和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GB 25190-2010)生產的滅菌乳。
備註:酸奶、奶酪、奶油、變性牛奶,稅率為13%,不在本商品範圍內。
5.動物皮
包括未經鞣制的生皮和生片,以及用清水、鹽水或防腐液浸泡、刮除、脫毛、曬幹或熏制的未經鞣制的生皮和生片。
6.動物毛絨
包括:各種動物的未洗毛發、羽絨、羽毛。
備註:洗毛羊絨的稅率為13%,不在本商品範圍內。
5.其他動物組織
包括:蠶繭、天然蜂蜜、蟲膠、動物骨骼、貝殼、角、動物血液、動物分泌物、蠶卵、動物骨顆粒等。
二、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芽油、茶油、亞麻籽油和由上述油生產的混合油;棕櫚油、棉籽油、茴香油、粗椰子油、核桃油、橄欖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
第三,自來水
備註:農業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輸水等。不征稅,不屬於這種貨物的範圍。
第四,供暖和熱水
包括采暖、熱氣、熱水,以及利用工業余熱生產和回收的采暖、熱氣、熱水。
動詞 (verb的縮寫)空調
六、汽油
包括焦爐煤氣、發生爐煤氣和液化氣。
七、液化石油氣
八、天然氣
包括氣田天然氣、油田天然氣、煤礦天然氣和其他天然氣,以及西氣東輸工程上遊中外合作開采天然氣。
九、沼氣
包括天然沼氣和人工生產的沼氣。
X.居民用煤產品
包括煤球、煤球、蜂窩煤和引火炭。
十壹、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包括: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的、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號的圖書和圖片;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部門登記註冊,具有國內統壹刊號(CN)的報紙;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註冊,並有國內統壹刊號(CN)的;以及中小學教材配套產品(包括各類紙制品或圖片),由國內印刷企業印刷並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號的境外圖書;錄音帶、錄像帶、唱片、激光唱盤和激光視盤;光盤、壹次寫入光盤、可擦寫光盤、軟盤、硬盤、集成電路卡和各種存儲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