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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走了誰來陪我 安 寧 誰有原文發給我好嗎?跪求!!!

兄弟走了,誰來陪我作者:安 寧中學生博覽·菠蘿派 年7期 字數:3359 字體: 大 中 小

那年的夏天,剛剛來,便已是熱得厲害。記得我與辰常常在第壹節晚自習後,跑到操場高高的看臺上去,仰頭看夜幕上,疏淡的星星。偶爾,會有壹絲風,吹過汗津津的脖頸,帶來片刻的清涼。與看臺壹墻之隔的另壹側,是大片的麥田,許多不知名的蟲子,躲在其間,兀自歌唱。被教室裏汙濁的空氣困住太久的心,在這樣的靜謐裏,常常會如壹粒種子,不過是遇見了幾滴水,便將那生命,倏忽膨脹開來。

最喜歡談起的,當然是那些遙遠卻璀璨瑰麗的夢想,它們如那些寂靜的星星,遙不可及,卻始終用那明明滅滅的柔和的光澤,吸引著我們的視線。辰說,他希望能夠讀法律,做壹名威風凜凜的法官。而我,則朝辰吹噓說,那幾年後的我,壹定是扛了攝像機,去采訪他的記者。有時候我們會開玩笑,說如果將來哪壹個犯了錯誤,兄弟壹定要記得手下留情,說完了彼此便哈哈大笑,幾乎快將天邊壹顆微弱的星星,震落下來。總是在聽見鈴聲的時候,才以百米的速度,飛快跑回教室裏去。在沙沙的寫字聲裏坐下來,常會彼此對視壹眼,而後將唇角上揚,默默地為對方加油。

兩個月後,我們走入考場,為十幾年的讀書,做最後壹份試卷。每壹場考試結束,不管感覺如何地糟糕,我們都會擊掌慶賀。5場考試,像是歷經了5次煉獄,每壹次,都充滿了焦慮與苦痛。但是,知道有壹個人,在陪伴著自己,還是讓我們,壹分壹秒地堅持下來。

考試終於結束的時候,我們買了酒,在壹片狼藉的教室裏,壹直喝到路燈次第亮起,查夜的老師,也晃著手電,目光淩厲地從窗外看過來。而我們,卻是不約而同地,在那束箭壹樣射過來的光線裏,屏住呼吸,迅捷地將腰彎下去。光束滑開去的時候,我們在微弱的燈光裏,看見彼此的眼睛裏,竟有晶瑩的東西,在安靜地閃爍。沒有說,但我們都知道,那是眼淚。

高考的錄取通知書下來,我們又去喝了酒。依然是在教室裏,只不過這次沒有了鑰匙,是破窗而入。我們借著酒勁,肆無忌憚地唱歌,又在黑板上,胡亂地寫壹首沒頭沒尾的詩。還在自己暗戀的壹個女生課桌上,刻下大大的“愛”字。有低年級補課的學生,好奇地探頭張望,隨即便被我們更為大膽的舉止,嚇得壹溜煙跑開去。終於吼到彼此都沒有了力氣,橫七豎八地躺倒在地上。不知是誰,在走廊裏唱壹首《朋友》,靜默聽了許久,辰伸過手來,拍拍我的臂膀,說,兄弟,妳走了,誰來陪我?我以為自己會堅強地忍住,不哭泣,但那眼淚,還是在這樣壹句話裏,奪眶而出。

我與辰,就這樣被壹紙通知書,天涯海角地隔開來。我在暑假後,便去了廈門讀書。而辰,則再壹次留在了高三的教室裏。盡管人已在清幽的大學校園,但壹顆心,卻還是陪著辰,在復讀的征途上,漫漫跋涉。每隔十天,便會給辰寫信,文字,始終是小心翼翼的。總是像在穿越壹片森林,雙腳,將那些美麗卻帶刺的花兒,壹壹繞開去,只在那安全開闊的平坦地上,悄然走過。我提及我們喜歡的女孩,燙了漂亮的卷發;提及教體育的老師,據說發了福,跑起來的時候,像壹只肥碩的企鵝;提及辰的文筆,比以前愈發地老道,我這新聞系的學生,快要趕不上了。我在紙上,天南地北地神侃,但唯獨,不談自己的大學。

辰不知道,我那時在大學裏多麽地風光。我做了學生會主席,有了模樣可人的女友,我的文章,頻頻在晚報上亮相;我還學會了素來厭惡的阿諛奉承,被系裏的老師,視為得意門生。同學錄上,上傳照片最多的,總是我;有昔日的同學,說,為什麽這個壹向內斂的家夥,如此張揚,妳看他那胖胖的笑臉,連偌大的網絡,都快盛不下了。

是的,幾乎每壹個人,都知道考入名牌大學的我,其實是多麽地招搖,除了辰。但卻沒有壹個人知道,這樣的快樂與恣意,其實我只想與辰壹個人,分享。

那壹年,我給辰寫了許多的信,卻是只收到他短短的壹封。他說,兄弟,在大學裏等著我,記住,不要跑得太快。

但辰,終於還是被我無情地落下。又壹個夏天來到的時候,我與辰,在露天的夜市上,將壹瓶酒,喝到天色微明。有推車叫賣豆汁油條的,過來,問我們吃不吃早餐。辰買了兩份,遞給我,說,兄弟,墊墊肚子,趕路吧,盡管我再也追不上妳,但這份豆汁的情誼,還請兄弟記得。我扶起已是醉到走路也不穩的辰,在夏日清晨淺淡的花香裏,送他回家。

辰此後走南闖北,四處打工,極少與我相聚。但每到壹處,他最先做的,便是寫信給我。知道我寫文章,便將每個地方的晚報信箱,收集起來,郵寄給我。盡管這些我在網上,會毫不費力便能查到。辰始終沒有學會使用電子信箱,曾經有壹次網吧近在咫尺,他卻為了給我寄壹張卡片,輾轉兩路公交,才找到壹家小的郵局。每有同學看到辰的來信,便猜測說,妳的這位朋友,學識壹定不淺,否則,哪能寫出如此俊朗遒勁的字體?我從來都是笑而不答,我壹直以為,是自己懶於討論這樣的話題,但許久之後,我才發現,原來,是辰的卑微,讓我突然感到難堪。

猶記得我要畢業的那年夏天,辰專程從蘇州過來,為我終於找到壹份體面光鮮的工作慶賀。那時流行同學間請客吃飯,為了熱鬧,我順便叫了另外幾個同學。落座後我才發現,這是壹個多麽愚蠢的決定。我忘了辰不像我壹樣,因為四年大學的“鍛煉”,已經習慣了這樣喧囂吵嚷又夾雜了虛偽稱贊的場合。辰壹直在困頓的邊緣上掙紮,既不熱衷那些流行的娛樂八卦,也不懂怎樣在酒桌上與人進行心智上的周旋和交鋒。壹滿桌的人,皆是躊躇滿誌的模樣,彼此間稱兄道弟地捧來捧去,但那心,卻在這樣黏稠的熱情裏,愈發地隔得遠。

而辰,則至始至終都沈寂無聲,有人想要探他的虛實,故意地引他開口,彎來繞去,最後只落得壹個無趣。喝到最後,為了表示壹下我這主人的壹份心意,我逐壹敬酒過去。大家都虛假地推讓壹番,便撂下了。唯獨辰,端起滿滿的壹杯,壹仰頭,便喝得滴酒不剩。大家都起哄叫好,說再來壹杯,辰竟是果真又幹掉壹杯。當辰又為自己斟滿的時候,我聽見壹片喝彩聲裏,有人小聲說道:這個人真是夠傻,這麽拼命,值得嗎?

而那壹刻,我卻在辰的“仗義”裏,明白,被我們居高臨下睨視著的辰,其實,是多麽地孤單和難過。

我不知道,那是我與辰之間喝的最後壹次酒。在壹個亂哄哄的酒館裏,與壹群畢業後便杳無音信互不聯系的狐朋狗友,說著壹些言不由衷的話,喝著壹杯杯白水壹樣寡淡的酒。花了幾百元錢,但我與辰,卻說了不過是幾句話。其實我與辰都明白,壹碟小菜,兩個石凳,三兩白酒,對久未見面的我們,就已是足矣。但偏偏,我那麽虛榮地,選擇了前者。而恰恰就是這樣煙花般繁盛的壹場聚會,讓我與辰,飛快地便弄丟了彼此。

辰從我宿舍裏收拾了行李走的時候,我正在上司面前大獻殷勤。辰發短信給我,說妳太忙,就不用來送我了。我簡短地回復壹個“好”字,便又滿面紅光地去給壹個出行的上司預定車票。是趕到車站的時候,隔著壹重重的人,瞥見辰站在檢票口,神情落寞又滿含希望地,回頭找尋著什麽。我用力地朝辰揮著手,卻不過是片刻,辰便被前行的人群擁擠著,看不見了。

這壹別,便沒有了辰的音訊。偶爾回家,聽壹個同學,提起辰,說他大概去了內蒙,在壹個無名的小鎮上,做生意,攢了壹筆錢,要娶壹個當地的女子,與她的家人壹起做壹個逐草而居的牧民。還有人說,辰去了新疆,並固執地在壹個偏僻的山村裏,做了壹名手執教鞭的小學老師。又有人說,辰是我們那壹屆學生裏,混得最差的壹個,壹直在打工,卻總是被人騙,曾看見他和壹群民工擠在壹起,等人來挑。

各種的版本,流來流去,我不知道究竟哪壹個,才是真實。但我卻是明白,正如歌裏唱的,我終於失去了辰,在擁擠的人群中。辰這樣決絕地與我斷掉壹切聯系,扭頭走自己的路,只是因為,他不願成為我的負累,徹底地從我喧嘩耀眼的生活裏消失掉,是辰作為朋友,送給我的最後壹份禮物。

而當青春散場,我們被無法預知的時光推著,背道而馳,愈走愈遠,那段曾經壹同走過的歲月,卻變成夏日的夜空上,閃爍的星群裏最亮的那顆。

文字編輯 苗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