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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案件介紹
北京時間2021年1月1日晚21:53,蕪湖警方接到報警電話,報案人稱有人在桃花名邸2號樓曾遭遇襲擊,警方隨即前往案發地點進行初步現場調查並封鎖現場。1月2日03:48,受害人林嘉允清醒後交代案件詳情,警方根據其提供的線索展開調查。經初步調查,鎖定四名嫌疑人。四名嫌疑人皆為該小區2號樓居民。警方現已將線索公布,並呼籲廣大偵探朋友提供有效線索和推理
死者:林嘉允
嫌疑人:王翔(班主任)、張亦先(員工)、陳明明(監控員)、李萌(書記)
兇手:李萌(書記)
答案解析:
1月9日下午,警方通過李萌的匯款記錄查到,李萌曾在案發前三日匯款給壹個匿名賬戶壹萬兩千元,經調查,該賬戶為陳明明的海外賬戶,並通過調查李萌所在學校的購入記錄,發現李萌曾於張亦先所在玻璃工廠以學校為名購買實驗物品。警方對此產生了懷疑,隨即前往李萌居住的402號房間,在警方的突擊審問下,李萌無法解釋相關證據及行為,最終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供出陳明明的協作事實,以及當初通過權力誘使王翔為幫助其表弟張亦先扣留林嘉允論文的違紀行為。
甲基丙烯酸甲酯
C5H802,有機化合物。是壹種重要的化工原料,為生產亞克力玻璃(PMMA)的單體。易燃,有強刺激性氣味,燃燒後產生大量黑色煙霧。
亞克力玻璃(PMMA)是壹種可塑性高分子材料,具有較好的韌性、透明性、化學穩定性和耐候性。
破案關鍵點:1.黑暗環境中是否能快速行動。2.是否有時間進入現場並實行動作。
破案思路:
前置條件為,由報案人的口供和案發環境可知,襲擊者埋伏在無監控且漆黑的壹樓樓梯間,作案方式為通過疑似小型刀類器具從受害人背後進行襲擊,隨後逃離案發現場。
1.張亦先雖擁有亞克力玻璃材料,具備制造兇器的條件和時間,但根據鄰居囗供得知,案發時其壹直在房間中,沒有作案時間,故排除;排除線索為:鄰居口供。
2.陳明明具備作案時間,但是根據線索中同事口供、其隨身包裏的維生素AD軟膠囊,以及病例上的英文字母(全稱night blindness,即夜盲癥)可知,其患有夜盲癥,無法在漆黑的環境中進行作案行為,即便成功襲擊也無法在黑暗中通過樓梯迅速逃離,故排除;根據線索可知其為幫兇或被雇兇,根據夜盲癥可確定陳明明身份為幫兇,未離開監控室,即其行為為報告受害人林嘉允動向。
排除線索為:線索中的病例。
3.王翔具備殺人動機,但是根據第7層居民囗供得知,晚上21:20在7層被錄見從天臺下樓的王翔,而受害者於21:20到達2號樓,隨後遭遇襲擊,與王翔的時間線不符。
排除線索為:主排除線索為7樓居民的vlog視頻;輔排除線索:醉酒狀態(根據七樓口供可知為很大酒味);林嘉允受襲根據現場可知是提前預伏,即無奔跑沖刺腳步聲(如果有林嘉允會較容易發現現場情況),且樓梯間存在回聲問題,林嘉允有時間做準備(與其受襲狀態不符);21:23接到陳明明電話並遭到謾罵,距離受害者進入相差3分鐘,與受襲時間相差較遠(即陳明明未通告王翔林嘉允相關動向)。
案件還原:
林嘉允同張亦先是高中時期的同班同學,林嘉允天性敏感,並患有完美主義綜合癥,學校組織的諸多比賽當中,名次都略勝於張亦先,張亦先因此生出嫉妒,在心底對林嘉允埋下了恨意,但是由於其內斂和膽小的性格,從未表露出來。高三那年,皖南大學下達了壹條特招政策,即若在論文評選中拔得頭籌,便可獲得該校的破招錄取資格,由於林嘉允能力出眾,故張亦先的表姐李萌借由自己皖南大學化學院書記的身份說服了班主任王翔,王翔便扣下了林嘉允的論文,林嘉允也因此失去了參選資格。另外,李萌又讓自己的丈夫,即皖南大學化學系教授李子揚代寫張亦先的論文,力在讓表弟張亦先獲得錄取名額,然而,附有前科的王翔恰好也是被剝奪參選資格的林嘉允的調查對象。2019年5月21日,林嘉允的錄音筆錄下了學校辦公室內李萌和王翔的對話,打算在獲取關鍵性證據後將此事告知紀委,隨後,林嘉允又通過對張亦先論文的調查,發現了論文的代寫人正是教授李子揚,於是向有關部門舉報了這壹行為,並在網上將此事件曝光,致使本毫無懸念的張亦先被駁回了錄取資格,王翔也因工作失誤遭到內部批評,皖南大學在重新收到林嘉允的論文後,經評選,決定對其進行破格錄取,市裏也介於其舉報行為授予其優秀市民的稱號。
另壹邊,李子揚與李萌的關系也開始呈現惡化趨勢李子揚將自己的結局怪罪於李萌,指責其引導自己走向了壹條錯誤的路,並向李萌提出離婚,李萌感到震驚和絕望,她拒絕簽署離婚協議,並表示自己壹直深愛著李子揚,未曾想過會出現這般結局。壹周後,李子揚因承受不住來自網絡上的壓力自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事件進壹步發酵,張亦先也因此被剝奪了三年的高考資格,於高中畢業後前往朋友的玻璃廠上班。喪夫後的李萌將壹切規責於林嘉允,並打算找機會殺掉他,為丈夫報仇,然而林嘉允警惕性很高,盡管兩人***處於化學院,她卻壹直找不到下手的機會,於是決定將作案地點改為小區樓棟內,在確認監控、環境及林嘉允的出行軌跡後,決定於1月1日對其下手。
案發前,李萌通過借化學院購買材料的名錄為掩蓋,從表弟張亦先的工廠購置了壹把亞克力材質短刀,隨後通過壹萬兩千元買通監控室工作人員陳明明。案發當日,李萌通過和張亦先壹起回小區,讓張亦先無形間成為自己的時間證人,飯後,她回到房間,取出兇器(即亞克力短刀),等待監控室內陳明明的消息。
王翔作為受害人的高中班主任,長期與校內部分人員收受賄賂打壓學生。而12月10日,網線卻得知自己正在繼續被受害人林嘉允調查,因此對其產生了深深的敵意。案發當晚,他在21:00到達小區時恰好遇到林嘉允,借著酒勁,他質問林嘉允為什麽調查自己,林嘉允說道:人做錯事,錯事就跟他壹輩子,王翔怒火中燒,欲要動手,被來往的行人攔了下來,最終在行人的勸說下放棄爭執,進入小區。回到家中,他悶悶不樂,於是戴上鴨舌帽和口罩前往天臺抽煙,之後於21:20下樓時被7層居民看到並被拍進視頻中,最終回到房間。
21:20,林嘉允進入二號樓,21:17收到陳明明報告動向的李萌到達樓梯間等待並在林嘉允進入二號樓的樓梯間後,對林嘉允連捅七刀,其中壹刀正中後心處,見林嘉允失去意識,李萌於21:26來到天臺,將沾有受害人血液的衣物以及亞克力短刀於角落點燃,隨後迅速離開現場,通過樓梯間返回房間。而受害人(林嘉允)在遭遇襲擊後引發失血性休克暈倒在角落,於21:50被回去的鄰居發現,鄰居在21:50分撥打急救電話並撥打報警電話將其送至醫院。至此該案完結。
微表情分析:陳明明在錄制口供時眼睛不時看向右上方,為撒謊行為,過程中雙腿漸漸縮進座椅內側為心虛和害怕產生的逃避行為,由於被李萌買通的關系,加之其通過電話告知李萌受害人的出行軌跡,故其同樣懷疑李萌即為襲擊者,因此面對質問產生該身體語言;張亦先在錄制口供時說話略微結巴,為緊張表現,抓撓頸部是因為人的頸部有諸多神經組織,當撒謊時血壓通常會上升,導致頸部產生刺癢感,通過撓動和抓動頸部來降低這種不適感,事實上張亦先隱瞞了自己給受害人寄恐怖玩偶和恐嚇信的事,故產生該身體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