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壹條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正當防衛必須具有哪些構成條件
正當防衛必須具有如下構成條件:1、正當防衛的對象條件,要求正當防衛必須針對正在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對於合法行為和第三人不能進行所謂的防衛;2、正當防衛的目的條件,必須是為了保護本人或別人的合法權益以及公***利益,即目的要具有合法性與正義性;3、正當防衛的實踐條件,即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現實存在的和正在實施的侵害行為,而提前防衛或假意防衛都不屬正當防衛,否則行為人要承擔法律責任;4、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即防衛的方式與強度的適當性,防衛強度必須與侵害強度相當,以足以有效制止侵害為應有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