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衛生許可證;
2、衛生經營許可證;
3、工商營業執照。
辦理賣水果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包括: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壹份;
2、店鋪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3、證件相片壹張;
4、經營範圍中有屬於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提交加蓋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開水果店需要辦理的證件包括衛生許可證、衛生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
綜上所述,根據工商登記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販賣水果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第二十四條
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內,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吊銷、撤銷個體工商戶的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撤銷註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條
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予以註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