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嚴格控制集會活動。會議、培訓、活動盡量在網上進行,取消大型線下活動。舉辦會議、聚餐等活動,縮小規模,控制人數,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第六,積極配合防控。進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主動出示電子健康碼和溝通行程單,配合體溫檢測,保持有效社交距離,避免紮堆聚集,不要去人群密集、空氣流通不暢的場所。七、嚴格個人防護。請廣大市民增強防護意識,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清潔、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習慣。每天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如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立即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如實告知流行病學史。去醫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八,建立免疫屏障。接種新冠肺炎疫苗仍然是預防新冠肺炎最安全和最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在嚴重病例中。符合接種條件的請盡快完成接種,做到“通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監督管理體系。
第六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軍隊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