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如下:
(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單位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3)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2、法律依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壹)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二、合格投資有什麽作用
投資的作用如下:
1、投資是以讓渡其他資產而換取的另壹項資產;
2、投資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之外持有的資產;
3、投資是壹種以權利為表現形式的資產;
4、投資是壹種具有財務風險的資產;
5、投資周期很漫長壹般為5-10年,不漫長的叫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