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經營許可證;
2.食品衛生許可證。
2.進口前需要證明/許可證文件:
1,* * *產地證;
2.生產國的衛生證書;
3.制造商成分清單;
4、生產廠家的產品檢驗報告;
5.產品在其所在國家(地區)註冊並獲準銷售的證明;
6.原包裝標簽樣本壹份,中英文標簽樣本三份;
7.需要檢疫制造商的檢疫證書。
擴展數據
“自2014,1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在國內不允許加貼。產品包裝上沒有中文標簽或者中文標簽不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作為不合格產品退回或者銷毀。”
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早前發布的《關於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中看到,國家對進口乳粉特別是進口嬰幼兒乳粉的新規定將在未來兩三個月內正式實施。
除了中文標簽和標識新規,業內人士認為,對行業影響最大的是“境外生產企業註冊制度”。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新規,“自2065年5月1日起,未經註冊的境外生產企業不得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
人民網-史上最嚴“洋奶粉新規”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