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壹條名為?郭莊本人?據報道,他已經不是第壹次吃野生動物了。在審核該蝸牛進入野生動物保護行列期間,他在個人社交平臺上直播了食用蝸牛。當時有網友提醒過他,但他還是不肯當真。2021年5月7日,他因再次吃蝸牛被網友舉報,並於5月6日將吃蝸牛的視頻發布到微博、Tik Tok、嗶哩嗶哩等社交平臺。其實不是所有人都能識別野生動物,只有部分網友知道了,所以舉報了。
警方調查後發現,鄒某就是吃田螺的人。他吃的田螺不是自己購買的,是朋友贈送的,而的田螺是花70元人民幣從瓊海市潭門鎮富港街壹家漁業公司購買的,主人是付某。至於傅氏蝸牛從何而來,我們不得而知,但無論如何,這三個人都要對危害野生動物負責。於是2021年5月8日,鄒某、、付某被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各地對食用國家保護動物的處罰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是以罰款為主,按照野生動物的價值來處罰,有的地方甚至把處罰力度提高到十倍。但是,如果情況惡劣,會被判處拘役。保護野生動物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我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行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