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身份證正面印有國徽、長城圖案、簽發機關和有效期限,有頭像的壹面為反面。1984年,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開始實施居民身份證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多層聚酯材料組成的壹頁卡式證件。
采用非接觸式IC卡技術制成,具有視覺讀取和機器讀取兩種功能。長85.6毫米,寬54毫米,厚0.9毫米,證書正面印有國徽、證書名稱、長城圖案、證書頒發機關、有效期限和彩色圖案。證件背面設計有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地址。
身份證的意義
1,保障權益。身份證是公民個人權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社會管理的基礎信息。通過身份證,可以建立和完善公民個人信息數據庫,享受和利用公民信息,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
2、出行方便。在購買機票、火車票、出國旅遊等活動中,都需要使用身份證作為有效證件。身份證的普及和使用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出行。
3.推進信息化建設。身份證是公民個人的電子身份證明,是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之壹。通過身份證可以快速錄入和比對公民信息,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效率。
4.加強社會管理。通過身份證,可以建立公民個人信用體系,加強社會管理和服務。同時,身份證也是實施法律監督、社會救助、災害救助等社會管理活動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