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與GB/T 20799-2014、GB/T 21735-2008、SB/T 10395-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標準名稱變更為《肉及肉制品經營衛生標準》;-修訂的術語和定義。
Ⅰ
GB 20799—2016
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肉及肉制品企業衛生規範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肉及肉制品在采購、運輸、驗收、儲存和銷售過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肉及肉制品經營活動。本標準中的肉類包括鮮肉、冷卻肉、冷凍肉和食用副產品。本標準不適用於網絡食品交易、餐飲服務以及現制現售的肉及肉制品的經營活動。
2術語和定義
21鮮肉
畜禽屠宰後自然冷卻但未經人工冷卻的肉類。22冷凍肉(冷藏肉)
畜禽屠宰後的肉經過冷卻處理,操作過程中環境溫度始終保持在0℃ ~4℃。23凍肉
冷凍肉的中心溫度不高於-65438±05℃。
24種可食用副產品
畜禽屠宰加工後的臟器、脂肪、血液、骨、皮、頭、蹄(爪)、尾等食用產品。25種肉制品
以畜禽肉或其食用副產品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輔料,經腌制、鹵制、醬制、蒸、煮、熏、烤、烘、烘、炸、成型、發酵、調制等相關生產工藝加工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