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特別是由細菌和病毒引起的食物中毒,已經成為危害人們特別是學生健康的重要問題;
2.農業種植和水產養殖的源汙染日益威脅食品安全;
3.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工廠、糞場、垃圾場等汙染源的危害越來越嚴重;
4.豪華裝修材料釋放出有害物質,如甲醛、苯類化合物等,不僅直接汙染食品,還直接危害人的健康。
遇到食品安全事故如何采取措施?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采取的措施如下:
1,自查,控制傳輸渠道避免流失,進步,擴張;
2、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向政府機構報告;
3.危機公關向受害者道歉並妥善對待,承諾改進並付諸實踐,展示給公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中致病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汙染物限量的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和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要求;
(四)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相關的標簽、標誌和說明書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質量要求;
(七)與食品安全相關的食品檢驗方法和程序;
(八)其他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