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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三十歲”是多少歲?

古時候十歲叫幼兒園,二十歲叫弱冠,三十歲叫立年。

古人詳細的年齡稱謂:

不到壹歲的嬰兒;

10歲以下兒童——黃口;

童年壹般叫——總角,童年;

童年是壹個統稱——哭泣和開始;

10歲——幼兒園;

15歲左右——頭發紮;

20歲——弱冠;

30歲——30歲;

40歲——毫無疑問的壹年;

50歲——知命之年,年過半百之年,明辨是非之年,愛夫之年,大燕之年;

60歲——花甲之年,平頭甲之年,耳聰目明之年,張祥之年;

70歲——古而稀,國之年,事之年,政之年;

80歲——杖年;

80到90歲之間——八十多歲的人;

90歲——傷筋動骨之年;

100歲——生命之年。

擴展數據:

古代人的年齡有時候不是用數字來表示,不是直接說壹個人幾歲或者幾歲,而是用壹個與年齡相關的稱謂來代替。

比如瓚,指的是三四歲到八九歲的孩子(瓚,古代孩子頭上垂下來的短發)。總角是八九歲到十三四歲之間的少年(古代兒童將頭發分成左右兩半,在頭頂打壹個結,形成兩個角,故稱“總角”)。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年齡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