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詳細的年齡稱謂:
不到壹歲的嬰兒;
10歲以下兒童——黃口;
童年壹般叫——總角,童年;
童年是壹個統稱——哭泣和開始;
10歲——幼兒園;
15歲左右——頭發紮;
20歲——弱冠;
30歲——30歲;
40歲——毫無疑問的壹年;
50歲——知命之年,年過半百之年,明辨是非之年,愛夫之年,大燕之年;
60歲——花甲之年,平頭甲之年,耳聰目明之年,張祥之年;
70歲——古而稀,國之年,事之年,政之年;
80歲——杖年;
80到90歲之間——八十多歲的人;
90歲——傷筋動骨之年;
100歲——生命之年。
擴展數據:
古代人的年齡有時候不是用數字來表示,不是直接說壹個人幾歲或者幾歲,而是用壹個與年齡相關的稱謂來代替。
比如瓚,指的是三四歲到八九歲的孩子(瓚,古代孩子頭上垂下來的短發)。總角是八九歲到十三四歲之間的少年(古代兒童將頭發分成左右兩半,在頭頂打壹個結,形成兩個角,故稱“總角”)。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年齡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