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曲演唱形式有獨唱、齊唱、對唱、表演唱。曲調歡快流暢,優美抒情,委婉細膩。說唱中有時平緩深沈,有時則悲憤激昂。演唱壹般不用樂器伴奏,以聲情並茂取勝。舞蹈動作多用武術動作,反映了回族人民自古尚武的習俗。除宴席上演唱外,也在歡聚時唱。回族唱的人數是雙數,正規為八人,稱“八大光棍”,唱時平分為兩排,或蹲或跳,或交換位置,手臂揮舞,頭部搖擺,動作舒緩。
宴席曲多以方陣隊形對舞,舞蹈主要有“鷹舞”、“鸚哥舞”、“篩子舞”等。除了大傳,壹般散曲、季節歌、五更調都可以,邊唱邊舞。也可以采取歌伴舞的形式表演。其動作特點常與回族的勞動、生活、習俗相關聯,由於回族歌曲常用鳳凰、蝴蝶、牡丹、鴿子等雍容華貴的形象和羊羔、青草、甘泉等與本民族生活息息相關的事物起興,所以舞時手臂動作多變的特點恰似蝴蝶飛舞、風凰展翅,動作秀而不拘,美而不俗;腿部柔韌地屈伸,似放牧人趕著關群在雲中走,動作起伏穩重,柔中有韌、瀟灑自如、頭部碎搖和敏捷地擺動、眼神配合巧妙,這些都抒發了宴席中的喜慶歡快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