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或股東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借款,然後將這筆錢用於企業的生產經營。雖然資金用於企業的經營活動,但並不是企業向銀行借款,銀行貸款的利息是向借款人收取的。貸款本息由企業支付給個人,再由個人歸還給銀行。本質上是個人從銀行借錢,然後貸給企業。
關於企業向個人貸款利息稅前扣除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貸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應當據實扣除;允許扣除不高於按照同期金融機構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的非金融機構貸款利息支出。”公司個人貸款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稅前扣除。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要進行納稅調整。對於利息,應根據借款用途確定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還是資本化處理,壹般流動資金貸款利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記錄利息必須提供發票,貸款人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開具發票。取得利息的個人,應就取得的利息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