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本大小與調查中包括的人數或單位數有關。確定樣本量是壹個復雜的問題,需要定性和定量兩方面的考慮!如果是大城市、省市層面的區域研究,樣本量可能在500-1000之間;對於中小城市,樣本量可能在200-300之間;如果是多省或全國的研究,樣本量可能在1000-3000之間。作為常識(主要是顯著性檢驗),每組待研究樣本量應不少於50個。通過實驗設計的研究,可以使用較小的樣本量。如產品試用(留置)調查,在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每組的樣本量可以減少到30個左右,最好每組50個以上。我想調查網絡讓調查更簡單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