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捕鯨委員會分別於1和1994年建立了印度洋鯨魚保護區和南大洋鯨魚保護區。
2.商業捕鯨禁令頒布20年以來,美、英、法、德、澳等大多數國家壹直反對捕鯨。
3.但由於《國際捕鯨公約》的規定,任何國家都可以出於科學目的捕殺或捕捉鯨魚,並且應該充分利用鯨魚身體的各個部分,這也為壹些國家捕鯨提供了合法的理由。
4.日本將鯨魚視為日常肉類食物之壹,並於2018年在國際捕鯨委員會上提出解除對部分鯨種的商業捕撈禁令,而這樣做的目的之壹就是為了捕殺鯨魚,食用鯨魚。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鯨魚作為保護動物,建議不要挑戰法律的權威,要做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