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1:用天平稱物體的質量m;將燒杯裝滿水,用天平稱出總質量m1,將物體浸入水中後取出,稱出剩余的水和燒杯的總質量m2,溢出水的質量為差值M1-m2,溢出水的體積為物體的體積;求物體的密度。
方法二:用天平稱物體的質量m;在燒杯中放入適量的水,用天平稱出總質量,用鐵絲將物體懸掛在水中(不接觸容器底部)稱出總質量m2。那麽兩者的區別就是,開水的體積就是物體的體積V = (m2-M1)/ρ水,計算出物體的密度ρ=mρ水/(m2-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