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帶,但是有要求。 刀刃長不得超過8cm,刀尖的尖度不得小於60度。
如果不符合規定的只能選擇托運,需要註意的是,並非所有車站都能辦理托運,上下車站要同時具備辦理托運的能力,被托運的刀具才能送回家。
除了管制刀具之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水果刀、屠宰刀、斧子、鑿子、鐵釬、警棍等利器、鈍器,以及射釘槍、催淚槍、催淚器、防衛器、電擊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攜帶進站上車。
擴展資料:
火車禁止攜帶的物品規定: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2、動物及妨礙公***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3、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