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但根據某些葡萄酒產區的氣候、土壤條件、葡萄品種和特殊品質因素或傳統,在某些特定地區,葡萄酒的最低總酒精度可降至7.0度。根據我國國家標準(GB15037-2006),葡萄酒是以新鮮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經完全或部分發酵制成的,含有壹定酒精含量的酒精飲料。其酒精含量不得低於7.0度。
3.年份酒上標註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葡萄汁在年份中所占的比例不低於葡萄酒含量的80%。品種酒是指用標註的葡萄品種釀造的葡萄酒比例不低於葡萄酒含量的75%。原產地葡萄酒是指用標註的原產地葡萄釀造的葡萄酒比例不低於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