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發現的資料,漁政司的設置首次明確是在1958年4月3日許德珩部長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漁業部關於我部機構調整的通知》中。漁政部門的主要職能包括:漁業資源的繁殖保護和流域規劃,具體負責漁業船舶登記、船員考核和漁業糾紛處理。該處下設四個辦公室,即資源保護辦公室和漁政辦公室。資料顯示,當時的漁政部門已經基本具備了中國漁政的雛形,職能比較明確。最終確定1958年4月3日為中國漁政成立日。
農業部黃渤海、東海、南海漁業局分別成立於1958、1959、1974。海域漁業生產聯合指揮部的主要職能是維權護漁,維護海上漁業生產秩序,保護漁業資源,從而形成了最初的海域管理和海域經營的雛形。雖然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漁政在全國範圍內真正形成了壹個比較完整的體系,漁政也有了實質性的進步,但是從65438到0958,全國的漁政已經開始步入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