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材料:
1.行政許可申請表。
2.負責人或所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非移動供應商應提供網站使用證明。
4 .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營業執照的登記項目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衛生許可證是指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由從事餐飲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頒發的衛生許可證,許可證號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