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既可以指植物山竹也可以指這種植物的果實山竹。山竹原名莽吉柿,原產於東南亞,壹
般種植10年才開始結果,對環境要求非常嚴格,因此是名副其實的綠色水果,與榴蓮齊名,號稱
“果中皇後”。
原產於馬來半島和馬來群島,在東南亞地區如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緬甸栽培較多。山
竹屬藤黃科常綠喬木,樹高可達15米,果樹壽命長達七十年之上。葉片橢圓,花似蜀葵,瓣紅蕊
黃,大多為春花秋實。山竹雖然種植成本不高,但需種植多年才可收獲,壹般在定植後10年才能
采果。因產量不高,以致物罕為貴,售價常比美國的“五腳蘋果”高出壹兩倍。臺灣冬季氣溫較
東南亞低,風土未能適應,因此雖在20世紀初即開始引種試驗都未能成功,目前臺灣尚未實際經
濟栽培,其關鍵在於高溫為其重要生長因子之壹,如氣溫低於4°C,必遭寒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