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家庭中,父母照看他們年幼的孫子孫女,因為年輕夫婦常年在外地工作。讓婆婆帶孩子,做女兒,和婆婆親近,安心照看孩子。
照顧孩子,不只是吃喝,耶戈睡覺。關鍵是要照顧好孩子,保證安全。他們帶的孩子太小,有的幾個月剛會爬,有的1歲剛會走,4-5歲壹天也沒閑著,跑來跑去,蹦蹦跳跳。他們無憂無慮,無知無覺,對危險壹無所知。哪裏都敢去,哪裏都敢動。作為壹個成年人,妳應該壹直盯著妳的孩子,離開妳的視線壹分鐘。妳的孩子可能有危險。
照顧好孩子,防止觸電。現在有很多帶電的插件,不要讓孩子用手去摸去拉。防止火災和燙傷,燒水時看好水壺,不要讓孩子站在前面。小孩子玩水,妳得看著。
不久前的頭條,記得小孫子剛學會走路。壹開始,他和爺爺奶奶在客廳。爺爺接了壹個電話,小孫子進了衛生間,只呆了幾分鐘。爺爺奶奶找孫子,找到了衛生間。小孫子栽在盆裏,沒氣了。預防食物中毒,孩子什麽都知道吃,壹會兒不見就誤事。
預防跌倒,孩子絆倒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不是太嚴重。不要把目光停留在桌子的棱角上。防止孩子走失、遺忘、丟孩子。還要防止人販子突然攔車,把孩子從妳身邊搶走。
住高樓,防止小孩摔傷。孩子是怎麽摔的?
1.如果床和窗臺連在壹起,窗戶就打不開,或者窗戶要插牢。防止兒童爬上窗戶。夏天沒有護欄窗戶開著太熱。如果孩子爬上去,很容易從樓上摔下來摔死。
2.另壹個是陽臺。陽臺窗戶本身就挺高的。但是如果有桌椅的話,孩子可以把桌椅當梯子用,陽臺窗戶也沒插好,很容易摔到樓下。
3.另壹個是走廊裏的樓梯。樓梯沒有欄桿或欄桿那麽遠,孩子會鉆進欄桿裏摔下樓梯。
女兒把小孫子交給父母照顧,爺爺奶奶卻不輕快,責任之重,重於泰山。那他們在做什麽?
可能是奶奶在做飯或者打掃廚房,爺爺接到了壹個老朋友的電話。幾分鐘的功夫,小孫子不見了。
誰也沒想到老兩口平時會在陽臺上放壹把椅子,老兩口抱著小孫子在那裏乘涼或者看美景。這時,小孫子踩在椅子上,手放在開著窗戶的陽臺上,從樓上摔下身亡。
不知道過了多久,老兩口還是沒見到小孫子。他們喊了好幾次,都不聽承諾。然後他們就著急了。在大茅屋裏找衛生間,沒看到孩子。我來到陽臺往下看。圍著壹群人,老兩口頓時出了壹身冷汗。
我鎖上門,乘電梯到了1層。我三步並作兩步來到人群中。那真的是我心愛的小孫子。頭破了,血漿噴出來,他停止了呼吸。老兩口哭得死去活來,後悔不已,互相埋怨,讓妳照看孩子。
如何向媳婦解釋小孫子的意外死亡
《民法》第26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的義務。父母是幼兒的監護人。
但是,爺爺奶奶受女兒委托去外地工作,就應該承擔起監護人的責任,就應該盡忠職守。
小孫子意外死亡。媳婦能原諒公公婆婆的錯誤嗎?
小孫子去世後,老兩口坐立不安,不好意思住在女兒家。回到家鄉,他們每天都在自責的痛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