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宿單間:接待對象確需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在指定賓館(飯店),省部級幹部按有關規定向市有關部門申報。師級幹部可以安排住單間,師級以下可以安排住標準間。收費標準按辦事處與定點飯店(酒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壹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集中乘車:國內公務接待活動應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輛類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施交通管制。確需安排安保人員的,應當按照規定的安保邊界執行,合理安排警力,盡可能縮小警戒範圍。
3.吃工作餐:公務接待壹般不安排宴請。如果確實需要宴請,壹般只安排壹次,最好是工作餐。外地來的遊客,原則上只在抵店或離店時領壹頓飯。煙酒飲料費用原則上不超過宴席標準的三分之壹,壹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需提高宴請標準的,必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各級機關要加強公務出行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時間、內容、路線、頻次和人數,禁止異地部門間無特殊需要的壹般性學習交流、調查研究,禁止重復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出行,禁止違規在景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國內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人員,不得張貼橫幅,不得安排人員迎送,不得鋪設迎送地毯;地區或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不得出席歡迎儀式。嚴格控制陪同人數,各級別都不能有人陪同。
公務活動結束後,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由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時間、地點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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