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晉商的輝煌,客觀上得益於明清政策的變化。明朝初年,設立“九邊”(九大軍區),鎮守北方邊防。80多萬大軍,30多萬戰馬,給政府造成了很大的壓力。洪武三年,實行“糧換鹽”制度,山西位於中原與蒙古的交通要道上。自古就有經商傳統的山西人,自然適應了這種需要,前往邊疆城鎮發展貿易。明代中期,遼東和張家口分別開設了東西馬市場,對晉商從鹽業向多元化經營轉變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因此,晉商的活動到明代已在全國享有很高的聲譽,歷史文獻中也有不少記載。阿明王士行曾指出:“平陽、澤、商賈天下第壹,非數十萬而不富”(《廣誌義》卷三)——指十六世紀末的情況。從這裏可以看出,周先生說他在李自成那裏撿到了幾個敗軍留下的寶貝,使得“山西銀行”發揚光大,是很可笑的。就算真的丟了,難道只是創立“山西銀行”的晉商撿到的?視金錢為生命的人,即使撿了也很難有所成就。
1690年,康熙平定噶爾丹叛亂時,晉商範玉斌為運糧作出貢獻,被授予二等官銜,獲得與蒙古、俄羅斯貿易的特權,進壹步為晉商打開了西北市場。這個時候,晉商的財富不言而喻大大增加了。可以說,清代前期,晉商的理財資本逐漸形成,不僅壟斷了中國北方的貿易和資金調度,還跨越了大陸,晉商被稱為“西幫”。清代晉商開辟了以山西、河北為樞紐,北至長城,蒙古戈壁,俄羅斯庫倫、恰克圖、西伯利亞,歐洲腹地彼得堡、莫斯科的國際貿易路線。這是中國古“絲綢之路”衰落後的又壹條陸上國際貿易路線。(《兩岸關系》2006年第4期)就這樣,晉商憑借自己的誠信、智慧和毅力,很早就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為“山西票號”未來的輝煌奠定了堅實的資金基礎。
在匯票號碼出現之前,商人外出交易要用現金支付,在外地賺錢要靠押運機構把現金運回家,不僅費用高,而且不安全。清朝乾隆、嘉慶年間,山西商人雷履泰經營“西玉成顏料村”,在北京、天津、四川等地設有分店,於是有人把錢交給北京的西玉組件,經理寫信給將軍號,再從平遙將軍號取錢實現對外兌換。起初,這種異地交流僅限於朋友和親戚。後來雷履泰認為這是壹種賺錢的方式,於是創辦了日升昌,業務從簡單的匯兌發展到吸收存款放貸,生意蒸蒸日上。有了“日升昌”的經驗,晉商紛紛投資銀行,從而在山西形成了覆蓋全國、融合全球的金融業。100多年前,晉商創造了如此輝煌的業績。比起那些只知道出賣祖上資源,極力炫耀的煤老板們,不禁為“君子之恩被伐於五世”感到惋惜。從1823第壹家銀行日升昌的誕生,到辛亥革命後銀行的衰落,銀行換來的白銀超過十億兩。令人稱奇的是,從未發生過內部人員逃匿、貪汙、詐騙的事件。現代中國,各大銀行都在實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蛀蟲大量存在,員工轉賬逃跑時有發生。我們的祖先怎麽能在那個黑暗腐朽落後的封建社會創造出如此偉大的奇跡?除了山西人的誠實守信,當然也有賴於嚴格的內部管理,但這種管理之所以有效,是因為晉商創造性地實行了壹種有效的激勵機制——體股制形式的分享制。分享制意味著所有員工分享公司紅利。
售票處工作人員的待遇很優厚。這種治療分為兩部分。壹是實行供應制,所有員工吃住都在票號,本地員工放假可以回家,海外員工根據距離遠近有不同的假期。票號期間的吃、穿、用、住、海外員工的差旅費都由票號承擔,當時的供應標準相當高。第二是收入,分為兩項。壹、養家糊口的年薪(票號裏叫“金鑫”),70%的員工在70兩左右,最高的是100兩。另外,就是股票制度——分紅。股份只分盈虧,也就是只有權利沒有風險,分紅非常可觀。每家銀行的大掌櫃每四年可以分到1,000兩白銀,各地的掌櫃和中層管理人員每四年也可以分到56000兩白銀。當時壹個七品縣官,包括楊連銀在內,每年的總收入是1.050兩,四年下來只有4200兩,而票庫中層職員僅在分紅上超過縣官,還不包括每年的免費供應和金鑫。這種有效的激勵機制不僅使嚴格的管理制度得以實施,而且使員工願意為銀行付出壹切。即使在太平天國和八國聯軍入侵,總經理要求他們盡快撤離時,他們仍然堅守崗位,減少了銀行的損失。更重要的是,票號吸引了當時山西最優秀的人才,營造了壹種“萬般皆下品,唯商為高”的社會氛圍。當時山西人的選職順序是“壹次在銀行,兩次在衙門做官,只有三個人讀書,參加科舉”。人們不是通過擁有什麽樣的名聲來表達他們的社會身份和地位,而是通過他們在銀行擁有多少股份來表達。(《中外文摘》2006年第5期)
由此看來,100多年前的晉商似乎就明白了現代企業管理的精髓,“山西票號”能輝煌壹時也就不足為奇了。然而,周智思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描述晉商的輝煌,不僅有失公允和偏頗,而且侮辱和玷汙了我們的祖先。如果他們知道這件事,他們肯定會大聲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