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每年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二、辦理流程:
1.在外面租房的朋友如果想證明妳是租房子,可以找房東在村委會給妳開證明,證明妳住在這個房東的房子裏。如果住在公司或工廠宿舍,需要找公司給妳開證明,證明妳住在公司或工廠宿舍。
2.拍照:辦理居住證之前,需要去照相館拍免冠照片。拍照時,影樓的工作人員可以說明照片的用途。拍照後,影樓會給妳壹張照片收據,是妳辦理居住證時下載照片的憑證。
3.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居住證時壹定要做好使用身份證及復印件的準備。別人的身份證不能代替使用。
4.去辦理的時候需要拿到居住證申報表,現場填寫相關信息交給工作人員。
5.準備好以上所有資料後,這個時候就可以辦理居住證了。每個地方都有專門辦理居住證的地方,有的是居委會,有的是派出所,以當地實際位置為準。
6.如果是第壹次辦理居住證,可能需要很長時間。註冊後需要等待半年以上才能拿到居住證。所以如果想在壹個地方定居,可以選擇早點辦理居住證,以備後用。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享受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常住戶口登記的證明。
第四條居住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照片、常住戶口地址、居住地址、簽發機關、簽發日期。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和計劃生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衍生問題:
急需居住證怎麽辦?
辦理居住證最快也要壹兩周。壹般不會超過十五天。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但不能超過三十日。盡快辦理居住證是不可能的。因為《居住證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必須有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才能辦理居住證(部分地區還規定需要半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