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經濟是國內外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庭院經濟歷史悠久,形式多樣,適應性廣,在傳統農耕社會的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壹些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農民或家庭農場為了增加收入,響應市場需求,通過合理開發利用庭院資源,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果,庭院經濟已經發展成為市場經濟活動中壹個非常有影響力和特色的經濟領域。隨著農村的工業化、現代化和經濟全球化,庭院經濟這壹古老而嶄新的農村經濟發展方式並沒有衰落或消失,而是呈現出多類型、高活力、自循環的發展趨勢。新時期庭院經濟發展的類型和特點是什麽?庭院經濟發展的理論基礎是什麽?如何發揮庭院經濟在農村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作用?這些都是現代農業建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要探索的重要問題。
壹、國外庭院經濟的發展
顧名思義,庭院經濟是人們依托所居住的庭院從事的壹種經濟活動。它與農村經濟並列,共同構成了農民經濟。歷史上,人類經過長期的采集、漁獵,逐漸過渡到以農牧業為中心的原始農業和以家庭為中心的農耕社會。通過勞動,人們逐漸增加了原始農業生產的物質產品,勞動產品開始出現剩余,不僅改善了人類的生活條件,而且使產品交換不斷發生並導致私有制的出現,原始庭院經濟出現並向前發展。隨著養殖經驗的積累和勞動工具的改進,庭院經濟活動逐漸調整和擴大,農業生產逐漸向自然資源開發的深層領域發展。在中國古代文化、古埃及尼羅河文化、古代西亞巴比倫文化、古印度兩河文化、古希臘愛琴海文化中都可以找到原始庭院經濟的痕跡。
從發展中國家的角度來看,古代文明中的古巴比倫、古埃及和兩河流域(底格裏斯河和幼發拉底河)的印度河流域早期農業發展水平相對較高。以庭院為基礎的經濟活動成為維持農民生計的主體,傳統小農經濟在發展中國家的國民經濟中壹直占據主要地位。農產品商品化程度低,生產上以鐵制工具和畜力耕作為主,形成了分散小農經營、耕織結合、以種植養殖為主的“小而全”的傳統產業。由於技術落後,資金缺乏,壹方面傳統農業對勞動力的需求增加,人地矛盾惡化。壹旦發生天災人禍,人們將吃不飽飯,社會將不得安寧。另壹方面,農業生產積累少,分散的小規模農戶無法創造較高的勞動生產率,為工業等部門的發展提供優質勞動力,為社會提供豐富的農產品,使這些國家長期難以擺脫農業社會的束縛。
發達國家的庭院經濟是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而產生的。資本主義農場為了追求利潤,不斷利用農業機械和科技成果,通過擴大經營規模來擴大再生產,導致農場和農業企業的社會分工日益明顯。商品經濟徹底取代小農經濟,徹底擺脫傳統的“小而全”的生產結構,轉向專門或主要生產某種(或某些)農產品供市場。以家庭為基礎的生產項目要麽消失,要麽處於從屬地位,結果出現了谷物農場、果樹農場和農場。資本集約化不僅促進了農業經營的規模化和專業化,也促進了庭院經濟的多元化和現代化。在西歐、北歐等地,家庭農場被視為可靠的社會穩定器、就業來源和消除貧困的保障。對於經營農業的人來說,置身於鄉村的廣闊空間,與鮮活的自然打交道,帶來的是壹種自由獨立的體驗,是人與自然的融合。農業將人與自然緊密聯系在壹起。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歐洲的農村地區,許多家庭農場和莊園推出了集休閑和娛樂為壹體的生態旅遊,並促進了家庭手工藝品和傳統食品加工業的發展。
二、中國庭院經濟的演變及發展趨勢
庭院經濟長期以來壹直是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壹項重要活動。據考古發現,在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崗、浙江河姆渡等地出土的石斧、鏟、刀、鐮刀、陶器等物品,滿足了當時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淮南潘子論訓》載:“於波初作衣,手被指吊,為羅網。”這是追溯到古代歌曲的最原始的紡織水平。到了戰國時期,秦國的商鞅提出“地要圍起來,稅要平。”這壹時期社會所追求的理想是,“五畝之宅,有桑樹,可衣帛五十人。雞、海豚、狗都是家畜,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七十個人可以吃肉。壹百畝地,不抓緊時間,壹家八口都能餓肚子”(《孟子·惠亮·王上》)。而且當時的社會以農業為“產業”,以“雕琢”等奢侈品的生產流通為“終端產業”。到了戰國晚期,“端”的範圍進壹步擴大到整個工商業,從而形成了農本工商業端的概念。此後,這種以“宅”和“田”為基礎,“前植榆、槐、桐、梓,後植竹,冶金園旁庭院種果樹”(《補農書》),“盡制末”的小農經濟生產模式,長期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