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4.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5.適合食品經營的經營設備和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的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本;
8.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補充說明:委托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國人護照等。);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托)人應在指定委托書中詳細寫明“其他委托事項和權限”。
第二步,提交申請材料1。相關部門受理後,根據審核結果在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2.市場監管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並在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 .對符合要求的出具驗收決定。對於不符合條件的,市場監管局將告知其材料缺失,並按要求補齊材料重新申請。
第三步,資料,現場審核審批1。市場監管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2.市場監管局應當指派至少兩名工作人員對申請人進行現場審核。
第四步:領證1。經市場監管局核準後,十日內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2.申請人審批通過後,或者收到審批結果通知後,可以到發證窗口領取證書。
3.對於審批未通過的單位,可在內部整改後再次申請。
如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sp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