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報名參加經濟類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類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壹年;
(六)獲得博士學位;
(7)取得專科層次專業證書,從事專業工作滿七年。
經評審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從事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可與具有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壹樣,按照上述1段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類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
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稅、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專業)。)。
中級經濟師認證流程及考試時間:
壹、認證流程: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
資格考試分兩級: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合格者,取得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頒發合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每年11的第壹個周末。2017年第壹次實施,初中壹級分兩天,中級11.4。
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165438+10月4日上午9:00-11:30進行《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考試。
下午2點到4點半考經濟基礎知識(中級)。